兼任教師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兼任教師指兼任某一學校教學工作不在該校編制員額之內又稱「兼課教師」。在大學、專科與中學兼課薪酬按所授鐘點時數計算一學年發放十一個月薪酬。1915年(1915)民國教育部在[官吏不得兼充學校校長及限制兼任教員辦法]中指出:「一校之中兼任多于專任、究非良法?!乖诂F行法令中公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師大多為專任但在核定員額內某一學科無法延聘適當之教師或已聘到職之教師在學期中途離職者得由學校聘請人員兼課所聘兼課教師應遴聘各該科合格教師擔任之。規定在中學所聘兼課教師人數不得超過全校核定教師總名額的八分之一;在大專院校特別是一些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比例仍有一定名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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