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模式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教育Wiki編版
1:「教學模式」根據塞勒(G. Saylor 1981)等人的說法是由許多不同的教學行為所構成的教學型式以提供給教師許多如何達到課程目標的觀念和方法。艾里斯(S. Ellis 1979)則認為教學模式是根據教育家、心理學家、哲學家和其他研究學習的學者所提出的理論或研究結果為基礎的一套教學策略。每個教學模式都包含有此模式的理論基礎、教師與學生應從事的一系列教學步驟、所需的支持系統以及評監學習結果的方法。 教學模式的分類有下列幾種: 1.拿梭(G. Nuthall)與史努克(I. Snook 1973)提出三種教學模式:(1)行為控制或行為改變的教學模式是應用行為主義的理論于教學上認為教學乃是控制學生的行為及學習條件。注意刺激與反應之間的種種關系、增強作用以及學習速度; (2)發現式學習的教學模式是受認知心理學、兒童發展與創造力研究的影響。它注重學生自我引導的學習活動強調教學情境的設計以誘使學生主動去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3)理性的教學模式是受近代分析哲學的影響。此教學模式的中心論題是教學必須關注于培養學生的理性而教學活動應以辨證邏輯為主。 2.喬伊斯(B. Joyce)、魏爾(M. Weil)和蕭爾斯(B. Showers 1992)歸納教學模式為四族:(1)訊息處理模式:這一族的教學模式注重學生的訊息處理能力及可用來增進此種能力的方法; (2)個人導向模式:其教學模式的目標是自我的發展強調個體建構和組織其獨特現狀的過程。此模式希望個體與環境能產生一種有益的關系; (3)社會互動模式:強調個人與社會及他人的關系并幫助個人了解現實乃是經過社會協商的結果; (4)行為導向模式:此模式以行為理論為基礎注重學生外顯行為的改變而不重視行為的心理成因。 不同的教學目標需要不同的教學模式來達成:例如有的教學模式是幫助學生培養自我知覺或創造力;有的則旨在發展歸納思考;有的是讓學生精熟學科內容。是以不同的課程設計也就有其適合的教學模式。以下現在就對塞勒等人(1981)所提出的五種課程設計分別說明之:(1)與「科目/學科」課程有關的教學模式:「科目/學科」課程設計是以學科來組織知識以傳遞給學生;適合的代表性教學模式有:講述法、討論法、視聽教學法、探究訓練法; (2)與「特定能力/技術」課程有關的教學模式:「特定能力/技術」的課程是使用一種連續性的工作分析來設計的;適合的教學模式有:教學系統設計、編序教學法、練習法; (3)與「人類特質人教育歷程」課程有關的教學模式:課程的主要特色為培養某些特定的人類特質;適合的教學模式有:角色扮演與模擬; (4)與「社會功能/活動」課程有關的教學模式:讓學生藉參與社會活動與研究社會問題;適合的教學模式有:社區活動教學法、團體探究法與自學式教學法; (5)與「個人需求興趣/活動」課程有關的教學模式:強調滿足個人需求;適合的教學模式有:獨立學習法與分合法、非直導教學法與知覺訓練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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