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哈德(1835~1911)英人;咸豐四年(1854)來華同治二年(1863)任總稅務司光緒三十四年(1908)離華前后五十余年除主持中國海關行政外并參與清廷諸多重大外交事件與中國事務有密切關系。此外對中國內政、教育改革亦多獻替早期的〔局外旁觀論〕為其建議之一。 哈德為廣學會創辦人之一;當時這些來華人士均以商業利益作首要考慮如哈德曾對翁同龢等人說:「英國實欲中國興旺俾商務有益。」而外交人員亦以保護商人為主至傳教士與商人更有不可分的關系在華之英、美商人常為傳教士財源捐助者因此傳教士不得不為商人進言勸中國變法。 哈德雖為中國政府任命的稅務官吏但最初系由英政府派任之外交人員曾在寧波主持領事事務并在廣州擔任英領事譯員;其出任總稅務司亦為英政府所支持在職四十余年頗著績效。哈德分析鴉片戰爭后中國態勢分為「內情」與 「外情」兩方面。「外情」指中國對外交涉之事照訂定之條約施行以保太平否則戰事再起將使「內情」更惡化;「內情」指中國問題之根本他認為清廷政治腐敗盡職者少營私者多執法者唯利是視理財者自便身家。他提出改革方案有三:一為學習西人的長處:民化而國興外國所有之方便民均可學而得;中國原有之好處可留而遵。二為整頓財政:如地丁、鹽課、稅餉以及有關之舊例等若認真整頓日后所得之銀可敷國家之用。三為加強外交:中國宜召見外使遣使西國并準洋商與華商會辦輪車、電機各種事業。此三項以外交一項較有新意唯所提意見尚不及咸豐十二年(1861)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激烈。這就是他于同治四年(1865)九月十八日呈遞總理衙門的〔局外旁觀論〕但被認為系局外議論非急切能辦之事而被總理衙門擱置。哈德于光緒二十二年(1896)又著有〔中國創辦郵政章程〕對中國郵政之興革頗有貢獻。 八國聯軍之后哈德曾協助各省疆吏與各國領事議立保護東南之約;宣統年間休職回英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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