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權威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教師權威是教師正式控制或約束學生的「社會權力」與「既成權利」。因為教師是教育者學生是受教者教育者須改變受教者的思想言行與氣質如果沒有權威便無法達成上述目的。教師權威的存在使教師容易在計劃安排的情境中將學生的學習與行為導入正軌。教師權威的存在也使教師容易成為學生模仿與認同的目標便于教育工作的進行。教師權威的存在更使教師容易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改變學生行為錯失提高教學效率。 基于三種理由我中學小學教師的權威問題甚受重視:第一中小學學生人數大量增加尤其是中小學不具選擇性各類學生都能入學學生的學習及行為問題相對增加。教師權威的運用為處理此類問題所必需;第二教育年限愈低學生被動的程度愈深中小學教師權威的運用要比大學教師更為明顯;第三中小學教師專業化的程度不及大學教師因此其權威運用的方式是否適宜容易成為討論的重點。 林清江曾指出社會學意義的教師權威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存在:一是地位的權威二是法定的權威三是專業的權威。 首先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稱為地位權威。我國社會對于教師甚為尊崇教師的思想言行經常被視為表率使教師很自然地享有地位權威(這種權威接近韋伯(Max Weber)所稱的傳統權威)。 其次教師有其法定的懼威。教師可強迫要求學生上課、參加學校活動、考試、準備作業、遵守學校規章對于不遵從指示或規章的學生可予以處分。這種法定權威(或韋伯所稱的法理權威)的存在便于教學工作的進行使學生一進學校即受適度的規范。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教師有其專業的權威。教師的專業權威是一種建立在專業理論知識之上并具有明確目的的權威。教師運用此種權威時不是重地位或法令而是重教育目的之達成。每位教師都有地位的權威但是地位權威的運用不一定符合專業的要求。每位教師也都有法定的權威但是法定權威的運用也不一定符合教育的目的。沒有專業修養的教師可能濫用或誤用教師的地位權威及法定權威能夠適度運用專業權威(相當于專家權威)的教師其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也較適宜。教育的專業化使教師享有更多的專業權威也使教師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必須統攝于專業權威之中。 總之學校愈大、學生人數愈多、學生成員愈無選擇性學生的行為問題就愈多教師權威的運用也就愈重要。以直接、即時的體罰方式處分學生徒滋困擾運用教師的專業權威始為上策。教師專業權威的運用具有以下的功能:第一客觀分析學生問題改變學生的行為方式;第二:端正領導學生的方法提高教學效率;第三協助改進學校組織與行政達成學校教育的功能(參見「權力及權威的結構」及「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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