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教師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師資培育歷程通常畫分為職前教育、實習及在職進修三個階段。實習教師是指完成職前教育課程在試用期間(probationary period)或初任教師訓練(initial training)或見習階段(practicum internship)的非合格教師。實習教師之所以為非合格教師乃是因為實習教師僅能從事規定的教學見習或實習但不能像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合格教師一樣獨立從事實際的教學工作。 各國實習教師資格之取得因其師資培育制度而有不同。在德國和法國必須修完大學或師范學校課程后經過國家考試及格才能參加實習。實習教師必須從事觀摩、見習、教材研究、協助教學、參加實習教育課程并在指導教師監督下進行部分教學等工作。美國各州情形不一致教師證書之取得方式有登記(審查)、專業認可或考試方式。根據統計一九九零年至少有三十一州以上實施「初任教師」(initial teacher)的定向引導方案規定修畢師范教育學程之初任教師必須實習一年通過各州所規定的能力測驗才能取得正式教師資格。英國則在修畢教育學士課程、學士后教育學程(P.G.C.E.)或契約教師方案課程(Article Teacher Scheme)之中任何一種課程后可以獲得實習教師資格。日本原無實習教師制度但在師資培育采多元、開放政策后造成師資水準低落故在一九九一年也開始規劃「初任教師研修制度」并自一九九一年起全面實施。 我國實習教師: 1、旁聽指導教師的課并與指導教師討論。
2、在教師指導下備課、上課并聽取指導教師的講評。
3、獨立備課、上課每周最多 8 節課。
實習教師可以參加實習學校的教師會議和其他活動。經指導教師同意也可以做教學實驗。結束時由學院評定成績并寫出鑒定。實習教師初入教師崗位在教育教學實踐的過程中會不斷地碰到新問題、新挑戰心態也會隨著所遇到的問題或困難而發生波動。此時要不斷地有外力介入指導他們、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實習教師的第一個過渡期。當然作為實習教師要不斷地去實踐、去學習、去反思多看、多聽、多問、多感受向身邊優秀的教師汲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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