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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基本信息介紹
簡體: | 存有 |
繁體: | 存有 |
拼音: | cun you |
讀音: | cún yǒu |
英語: | Being |
近義詞: | |
反義詞: | |
單字解釋: | 存 有 |
造句: | 存有造句 |
組詞,組成語: | 存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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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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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存有」的原始意義是指其實的存在(existence)。然而從語言學或文法學的角度來看特別是以不定詞「存在成……」(to be)來說可對「存有」有不同層面的說明;其中主要的有:(1)存在的(existential)如說「這些東西將是……」或「那里有……」; (2)敘述的(predicative)如「這是紅色」或「這是桌子」; (3)不假的(veridical)如「……是真的」; (4)構成的(constitutive)如「這房子是磚塊和灰泥(造成的)」;以及(5)表象的(presentational)如「『禿頭』的意義是沒有頭發」。另外存有的表達有時指現在像是「他很累了」;有時又是超時間的(timeless)如「二的平方是四」。簡言之可從事物存在的基礎、根源、性質及狀態等各方面來描述「存有」的意含。 由希臘發軔的西方哲學一向以理解存有問題為最高使命關切萬有的存在基礎直觸存有的核心問題。然而在先蘇格拉底時期(pre-Socratics)著重的是認識宇宙生成變化的宇宙論問題如泰利斯(Thales 624~546 B.C.)主張水是宇宙的「太初」(beginning)之后各學派的思想家也相繼提出「無限」(the infinite)、「氣」(air)或「神明」(Deity)等來代表宇宙的太初。直到蘇格拉底(Socrates)反對此種純知識的探究而將哲學的中心由知轉到行、由宇宙問題轉到人生問題才開始關注人本身的存有問題;柏拉圖(Plato)繼之承接蘇氏「普遍概念」的觀點認為有一獨立于現象界的「善自體」稱為「理型」(Idea)為一永恒不變的「存有」。中世紀時基督教哲學興起強調上帝以其「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the will)創造因此世界為上帝意志下的產物。此種將存有位格化的觀點已和古希臘哲學大相逕庭。 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使得人文精神不斷升高哲學也進入了現代時期?,F代哲學的先驅笛卡爾(René Descartes 1596~1650)掙脫傳統的上帝意志重新反省整個知識的確實性運用懷疑的方法作為探求知識的起點發現「我」是一切懷疑的基礎是理性判斷的根本。只有主體「我」才能以理性所規定的嚴格方法對外在客體進行正確的認識因而形成實體二元論(Dualism of Substance)的理性主義。至于思想的主體如何才能到達具有空間延展性的客體「存在」則以「上帝」的觀念為客體「存在」的起點認為上帝這無限存有是「我」存在的基礎也確定了有限存有-心與物-交往的可能。 自從笛卡爾確立了此種主、客對立的思考方式后繼之而起的哲學家透過不同的主張企求以主體認知來掌握存有的本質。到了尼采(F.W. Nietzsche)這種主體性基礎更達到了高峰;在其哲學中主體作為毫無限制的權力意志(unbedingter Wille zur Macht; will to power)亦即意志根據自身發出命令并且貫徹其自身不斷增強自己的權力甚至不惜迫害或壓迫其他存有者使之屈服于其意志之下。主體性思想發展至此使人懷疑是否真有掌握存有真相的可能。 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嚴厲批判了歷來哲學家對存有的思考認為這些說法已偏離了存有的原初意義。因為一味以主體所規定的法則去決定「存有」人便只須依靠自己即能規定真理和「存有」。如此發展到極點將使人恣意擴張自身的權能以預測、宰制自然甚至去統治別人造成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異化。海氏因此欲循胡塞爾(E. Husserl 1859~1938)所主張的現象學方法不預設任何觀點和立場而直接回到「存有」本身查看其如何顯示并如實地將其所顯示者描述出來。所以海氏從語源學(Etymology)去查考存有的原初意義發現在古希臘文字中「存有」作為physis及logos的意義:physis并不是一般所指外在客觀的自然界而是表示持續地從自己而出的一種浮顯;logos則是一種持久而繼續的結合性并且能使存有者挺立而出。由此可說「存有」因為要顯現自身所以沖破其隱蔽性浮顯為一開放領域而人就被迫丟進(ist geworfen)此種「存有」的開放性中成為「此有」(存有在這里)或「此存」(Dasein)透過「此有」各種存有者也結合為一整體。即是人的存在并不是空間上和其他存有者并列的「在」(presence)而是「在世存有」(Sein-in-der-Welt)。亦即人和世界中的事物本為一體人藉由不斷的開顯世界、使用世界中的事物而繼續保存自身因此為一種動態展現的存在觀。海氏此種存有學不將認知主體置于表象的思考模式中而將主體視為在時空中不斷變化的「存在」(者)如此將承認經由主體思考所得的一切理論皆具有存在的不確定成分探求「實在」(reality)成為趨近「存有」真相的一種近似歷程。否則極容易將「存有」視為「存有者」而予以物化隱沒了存有的真正意義。 上述為「存有」概念的發展脈絡;而探討此種存有問題的學門即稱為「存有學」或「本體論」(Ontology)約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探討存有者之為存有者的基礎及存有的本質(essence);第二部分探討存有本質的特性;第三部分則討論存有者的范疇所代表的各部門如探究實體與偶性(accident)的問題。 探究「存有」可了解人存有的意義及目的以及人與人、人與其他存有者的關系進而確立教育的目的及方向。自海氏存有學一出重新對傳統存有學進行重估之后即對存在主義的發展產生極大的影響使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成為二十世紀主要哲學思潮之一。對教育最大的影響是將教育對象視為一具體而獨特的存在所以教育應以全人為對象除了注重知識及技能的教導也應兼顧個人意志及情感方面的培養;而學習本身并不是旁觀而是介入的過程在活動中實際作決定親自使用周遭事物藉此體驗而得到真正的知識以充實己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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