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成一切痛苦輪回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后由于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后產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后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著;有是指導致輪回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系像環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于生;生緣于有;有緣于取;取緣于愛;愛緣于受;受緣于觸;觸緣于六處;六處緣于名色;名色緣于識;識緣于行;行緣于無明。后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也稱為「十二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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