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行為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破壞行為是指學生妨礙教學過程的進行或破壞正常的學校教育之運作的行為。經調查教師意見認為學生出現破壞行為的主要原因有:(1)不安定的家庭環境; (2)受同儕壓力的影響; (3)對學校課程缺乏興趣; (4)對整個學校沒有興趣; (5)學生本身心理或情緒不穩定; (6)沒有能力完成教室的課業或工作; (7)對成人權威的反叛; (8)失去自尊心; (9)不喜歡教師; (10)吸食藥物等。 從學生的立場而言學生所以會導致破壞行為大多歸罪于教師與學校:(1)是教師的錯誤因為教師侮辱了學生:(2)學生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 (3)學校執行規則前后不一致; (4)僅是學生的一點過失而已; (5)由于學校整個體系的錯誤如教室或學校氣氛、學校課程、教學方法、管教方式、學校環境與聲望等。 學生出現破壞行為之后如何控制教師與學校方面的意見歸納起來約有下列十項比較重要的看法:(1)教師要具有或表現積極的人格; (2)設計有效的教學方法; (3)盡早設定與維護行為標準; (4)堅定地支持學校的訓導策略與方法; (5)行為標準的執行對所有學生應前后一致; (6)家長應該支持學校的一切教育措施與方法; (7)研究與處理行為問題產生的原因; (8)借用校長的影響力; (9)實施認養制度; (10)教師要確立嚴密的訓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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