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冬季運動之滑冰項目早于一九零八在倫敦舉行之第四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就被列為競賽項目。一九二零年在安特衛普(Antwerp)所舉行的第七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再度將花式滑冰列入外又增加冰上曲棍球(ice hockey)一九二四年首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由法國舉辦共計十一天首屆競賽種類有北歐式滑雪、滑冰、冰球與雪車四種項目則有十四項。 自一九二四年起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即與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同年舉行每隔四年舉辦一次是年亦稱為「奧運年」(Olympic Year)。 目前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競賽項目增為六種三十九項分別是(1)滑雪(skiing)分北歐式及阿爾卑斯式計二類十七項; (2)越野射擊(biathlon)共三項; (3)滑冰(skating)計競速、花式計二類十三項; (4)冰上曲棍球一項; (5)雪撬(tobogganing)共三項; (6)雪車(bobsleigh)共二項。上述的項目以性別分男子組共二十四項女子組共十三項男女混合二項。 自第一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始歷屆比賽主辦地分別為:(1)法國; (2)瑞士; (3)美國; (4)德國; (5)瑞士; (6)挪威; (7)意大利; (8)美國; (9)奧地利; (10)法國; (11)日本; (12)奧地利; (13)美國; (14)南斯拉夫; (15)加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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