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現象學的產生可以追溯到布連塔諾(F. Brentano 1838~1917)到了胡塞爾(Edmuns Husserl 1859~1938)更加以系統地闡明;現象學在于探討一切特殊的、歷史的、或事實的表現背后的原則。胡塞爾基于對傳統哲學的反省認為哲學作為一門嚴格的科學應具有無預設的性質。亦即哲學應是無預設的科學因此項將其中所具有的形上假設或任何預存立場舍棄。如此才能建立具有純粹性及正確性的知識。于是從方法入手在哲學研究方面首先排除對因果等心理歷程中的假定而探討確實的本質或意義。 胡塞爾學說的發展是笛卡兒式的(Cartesian)。將任何不確定及可疑性的事物或知識均放入括弧(epoché)即置而不論。首先是感官所得的事物由于人對這些只能得知個別的或部分的并非整體所以只是預測而非絕對的肯定不能直接掌握其真實性。故自然科學的知識同樣也要放入括弧中。至于數學、幾何學的知識在確認其他知識無庸置疑前也不可借來做確認之用因其自身即無法顯現為具有絕對的不可懷疑性所以數學幾何的知識亦應放入括弧中。經過這些反省的過程胡塞爾發現只有意識(Bewu β tsein)才是不可疑的因為即使外在事物或算學知識可疑意識仍不斷地對它們進行掌握及建構的工作。意識總是不斷地指向對象;不論這些對象是真實或虛幻由此顯示出意識的指向性(Intentionalit?t)。由此從意識的肯定出發胡塞爾再逐漸的將先前放入括弧的知識或事物一一還原(Reduktion)以重建這些知識的基礎。他在討論他我(andere Ego)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ktivit?t)以至于生活世界(Lebenswelt)時均是沿著這個途徑逐漸開展對不同的主題探究。故而現象學所說的「現象」并不是直接呈現在人感官前的東西的表象而是事物之所以為事物的本質。具體的說「現象學」是研究事物本質的科學為「本質學」之意。 沿襲胡塞爾的研究方法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用來處理存有學(ontology)的問題并在其〔存有與時間〕(Sein und Zeit)一書中對「現象學」的內涵加以論述。將現象學區分為「現象」(phenomenon)與「學」(logos)并就其字源說明其所代表的意義。「現象」在字源上是由動詞「顯現自身」(show itself)而衍生出名詞意義。所謂的「顯現自身」是指將事物由模糊不清轉為清楚地呈現其原貌。引申說「現象」即是指「顯現自身本為自身的」(that which shows itself in itself)。如一個人流鼻水、咳嗽時會說是感冒了就是由于感冒這原初的現象表現了流鼻水等癥狀。也就是說「感冒」是流鼻水等的根源。「學」原意指「交談」(discourse)在交談的過程中雙方需藉助理智來呈現各自的意見以求互相了解即是要讓「某些事物被看到」(letting somethhing be seen)這是交談產生的起點。海德格將「學」視為是「事物自身被看到」之意。依此將現象學界定為「讓顯現本身之物用其唯一方式顯現其本身而使其被看到」(let that which shows itself be seen from itself in the very way in which it shows itself from itself)。明白的說即是讓東西自身顯現出來人只須去看即能掌握這東西自身。海德格并將他所主張的現象學應用在存有學的闡明上其「存有與時間」即是他「看」到「此有」(Dasein)存有自身的成果。在教育研究方法中所強調的質的研究方法重視研究者自身的主觀意見不應主宰對所得資料的詮釋而應讓資料顯現其自身的意義。
現象學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教育Wiki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