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岳諡文忠湖北江陵人后人亦稱他為張江陵;生于明嘉靖四年卒于萬歷十年。幼時即很聰慧二十三歲中進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在翰林院七年注意研究治國安民之道熟習時務奠定了他經世致用思想的基礎。 嘉靖三十八年(1559)從翰林院編修升右春坊右中允兼任國子監司業、太子講讀等。張居正在任國子監司業時便開始了他的教育事業。嘉靖四十三年升為右春坊右諭德時負責為裕王講學由于「必引經執義廣譬取喻詞極剴切」而博得裕王的欽佩。裕王后繼位為穆宗張居正并且請穆宗把不滿八歲的皇太子(即后來的明神宗)交給他教育而明神宗十歲即位便由他輔佐升為內閣首輔獨攬政權十年推行改革整頓吏治縮減支出丈量全國土地等都很有成效。但因明末政治學術等風氣敗壞已深由于他雷厲風行、剛正不阿各種改革遭遇了一些阻力因而也產生許多負面評價。他的著作有奏疏、文集、詩集、書牘和雜著等后人將其輯為〔張太岳文集〕共四十六卷后來更名為〔張文忠公全集〕。 張居正的教育思想與其政治思想是相互聯結的他認為教育是政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提倡以經世致用為主旨以培養實用人才為任務以行政手段來實施。而要培養實用人才就要去除空疏無用的「心學」所以他反對明末以來已經變質的王陽明學說提出全面改革教育整頓學校推行重事功求實用的儒家教育。而實學的內涵就是要富國強兵教育要務強其根本方能造就人才。此外張居正認為人欲無法滅絕人的道德自律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在嚴刑明法前才會畏罪并且自制所以認為空洞的道德說教沒有用處而主張要「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張居正改革教育的范圍很廣泛舉凡教育思想、教育管理與體制、學校與書院的學風、教師素質、教材、科舉考試、教學方法等均為其教育改革范圍并包括實際整頓學官、嚴格考核學生表現、禁毀書院及反對自由講學等。在整頓學官部分他認為學校能否辦好的關鍵在于儒學教官而各省提學官又是地方官學的督促所以改革重點是地方學官而具體措施便是全國自上而下考核提學官。因此對于提學官嚴格考核與監督規定提學官「非經明行修端厚方正之士不以輕授;如有不稱寧改授別職不以濫充」以便能整頓儒學教官的素質并改革教師的任用制度以促使教育改革順利進行。對于學校的管理除嚴格控制選拔學識優異者外并嚴加考核在校學生的學識品行。在官學整頓好后張居正便著手整頓書院他認為明末以來的書院已流為空談與歛私的場所根本不切實用因此頒昭全國禁毀書院征收學田;并且反對自由講學因此得罪了天下的讀書人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為其改革埋下了失敗的種子。 張居正一生從政但他實際為太子講學使他的教學思想具有經驗基礎因而在推動教育改革時能切中要點。在為神宗講學時曾為年幼的神宗編纂一部生動有趣的教科書〔歷代帝監圖說〕并且為便于神宗溫習而將教材加印白話直解可見其相當重視學習者的背景與選編教材與教法的必要。而張居正在教育改革時對于官學教材也有所規定強調國家以明經取士教材均用欽定四書、五經、〔性理大全〕、〔資治通監綱目〕、〔大學衍義〕、〔歷代名臣奏議〕為準考試內容不得超過此范圍;這些規定對于明代后期官學教育與科舉考試的影響也都相當深遠。
張居正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人名。(公元1525~1582)字叔大號太岳明江陵人。穆宗時入閣神宗時為首輔綜核名實信賞必罰整飭紀綱推行一條鞭法為相十年海內稱治。卒諡文忠。著有《太岳集》、《帝監圖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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