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兒童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特殊兒童是指身心特質如(1)生理的特性; (2)感官能力; (3)溝通能力; (4)社會情緒適應; (5)心理特性等顯著地低于或高于常模或平均表現水準的兒童。為了配合這些個別差異所形成不同的個別需要必須提供特殊教育方案及其他相關的服務這些兒童始可獲得學習的進步與成就使其得到較充分的發展。 特殊兒童是從教育中界定的如:小兒麻痹所形成肢體障礙兒童在普通班里學習國語、美勞及音樂等科目時無特殊現象但在體育課時就是特殊兒童因為有體育的學習困難(行動不便)需要特殊教育以適應其需要。因此生理方面的缺陷并不是構成特殊兒童的充分條件只有在需要特殊教育以適應其需要時才視為特殊兒童。 廣義的特殊兒童包括資賦優異與身心障礙兩大類;資賦優異兒童一般包括:(1)一般能力優異; (2)學術性向優異; (3)特殊才能優異。至于身心障礙的界定一般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智能不足; (2)視覺障礙; (3)聽覺障礙; (4)語言障礙; (5)肢體障礙; (6)身體病弱; (7)性格異常; (8)行為異常; (9)學習障礙; (10)多重障礙; (11)其他顯著障礙。狹義的特殊兒童只指身心障礙的兒童。
特殊兒童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不能適應一般學校生活情境而需要特殊教育方法協助的兒童。可分為生理不適應、智能不適應、社會情緒不適應、學業不適應四類。 【造句】特殊兒童或因資賦優異或因身心障礙很難適應普通的教育環境。
特殊兒童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不能適應一般學校生活情境而需要特殊教育方法協助的兒童。可分為生理不適應、智能不適應、社會情緒不適應、學業不適應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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