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證明是用實際驗證(evidence)使假定成真而成立做為概念(concept)或理論(theory)的基礎是歸納法中前提和結論相連的主要因素。如:事實上驗證出每個已知的「甲」是 「乙」則可以說「任何甲都是乙」這樣的假定。但是這樣的證明不能做為最后有決定性的定論因為只觀察或實驗了「有限」的事實所得的「有數的」驗證并未把「所有的驗證」羅掘俱盡可能還有「未知的」(未觀察到或未實驗的)甲不是乙所以一項證明對一個假定的確定有其限度。 由此而引出論者的爭議爭論中至少有明顯的兩派:派從品質方面討論證明的性能;一派從數量方面討論證明的可信度成為研究中「質」和「量」的范型或典范(paradigm)之爭。 質的研究以「關系」為證明(以C代表)以驗證的例證(instance)決定假定的真偽。如以e代表驗證以h代表假定則公式C(e h)即為驗證證明假定如是只要用「確當的說明假定即可成立而成為「概說」(generalization)是哲學探討中常用的證明范型其證明在于品質。當然質的范型不僅用于經證明而使假定成立;也可經證明而否定假定關鍵在證明是否有充分條件做確證或反證。而這種證明也往往有「似是而非」之處如「天下烏鴉一般黑」乃是一普遍命題其中「烏鴉」和「黑」完全相關應該不包括烏鴉不黑(即All p are q)而實際上如果出現一只「白頭烏」便成為「有的烏鴉不黑(Some p is not q)而致證明的普遍性發生疑義。在這方面拿寇(J. Nicod 1893~1924)在其〔幾何與歸納法基礎〕(Foundations of Geometry and Induction)中說所有的P是Q證明可為概說至于驗證出現非P和非Q(不關聯)、或有些P不是Q者可置勿論。但漢培爾(C.G. Hempel 1905~)則以為「非P和非Q」同樣可以做概說的證明并且認為只要對質的證明做適當的解釋證明即能生效稱之為適當條件或狀況從而提出三個基準即:(1)邏輯解釋或分析應該是證明的附屬關系即若驗證在邏輯上包含假定則必然能證明假定; (2)若驗證證明一組辭句中的每個句子則可證明此組辭句中每一句的邏輯含意; (3)任何符合邏輯的驗證句在邏輯上應該證明同一組的假定。 量的研究盛行于二十世紀其中尤以邏輯實證論者、以建立正式的證明論為首要目的認為否則經驗的驗證便無從合乎科學條件;因而主張用機率來衡量理論和驗證的比例比較驗證的數目做為證明的可信度。這種證明方式常見于自然科學研究中的統計考驗。倡此論者為卡納普(R. Carnap 1891~1970)見其所著〔機率的邏輯基礎〕(The Logical Foundations of Probability)。 卡納普將常用語言臆造成一套簡式(simplified models)有名辭、述辭和所謂的「原始述辭」(primitive predicate)、以及原始述辭的補助辭到最后的復合述辭。每個原始述辭與其補助辭成一「基對」(basic pair)聯結起來成為「結構描述」(structure description)其中的個別結構為同形或形同而質異因而可以衡量證明的可信度。實際上用機率衡量的可信度仍然有其限度雖然可以用來檢定假定的真偽卻不能涵蓋全部猶如統計檢定的可信度難以達到百分之百或機率為整數「一」的地步。 在探討證明的論者中古德曼(N. Goodman 1906~)提出另一說以為證明的可信度關鍵在概說中所用的述辭。例如對翡翠顏色的描述可能在某個時間之前所觀察的是綠色因而說「綠」而在這個時間之后觀察的卻是藍色于是又說「藍」。二說不同不能偏選其一。若說翡翠是「綠藍色」(grue可能是用英文字綠字頭藍字尾合成的字此色在中文里卻有通常說「藍綠」)便可涵蓋前后的觀察而描述無誤故述辭對證明的確定性最有力于是又成為另一種說法。 總之證明的本質是確定無誤要使一個概念或概說成為「不易之理」必須有「充分」的證明在思慮不周或訊息資料不足時便很難達到充分的要求;不過這種困難適足以成為研究的動力有益于學術的進步。
證明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可供核驗事實的憑證。 【造句】保險人可以憑醫院開立的診斷書作為證明以領取保險給付。 2:以憑據表明事實。 【造句】他的身分經證明無誤后方獲準進場。
證明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引證確實。《晉書.卷五零.曹志傳》:「父子證明足以為審。」《初刻拍案驚奇.卷三零》:「你道這女兒三生一生被害一生索債一生證明討命可不利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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