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喪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期喪」是指服喪期限一年者系為親近的親人服喪以周年為段落是比照自然現象而訂定的。據〔禮記.三年問〕云:「然則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是喪服應該以「期」做為基準恩情更重的就加倍而有二十五月跨入第三年號稱三年之喪;恩情稍輕的就應減半而有六月的功服一年、半年之間加了九個月的一等而有九個月的大功和半年的小功之區別;小功再依減半原則有三月的緦麻這一等級合起來有喪服五等。此意據〔三年問〕又云:「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則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盡矣。」 上文說期喪所依據的是恩情之厚薄與哀痛之深淺是人心中固有的準則即專致其隆情厚義于父母再依次推及于其他親屬亦正是人類藉以維系群體生活促進和睦團結的道理。此外喪期的長短與喪服的輕重并不完全相應與期要對應的喪服是齊衰用粗麻布制成衣邊縫紉整齊。齊衰的喪期有三年、一年、三月之分。齊衰三年系父卒為子或母為長子的情況下行之。齊衰一年者又可分兩種一種用杖叫做「杖期」父在為母夫為妻的情況下行之;二是不用杖叫做「不杖期」系男子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已嫁的女子為父母媳婦為公婆孫為祖父母等行之。齊衰三月系為曾祖父母所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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