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伊斯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羅伊斯(1855~1916)出生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格拉斯維利(Grass Valley California)是教育家及絕對觀念論(absolute idealism)的哲學家。 羅伊斯于一八七五年由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畢業后即到德國研究。不久回國進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攻讀成為該校的早期研究生之一一八七八年獲得博士學位后應聘于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任教。四年后轉到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擔任教職一直任教于此至一九一六年離世為止。 羅伊斯任教于哈佛大學期間其學術成就已博得國際聲譽和詹姆斯(William James)皆被歐洲學術界認為是已成熟的學術──美國哲學的代表者。羅伊斯和詹姆斯共同負責哈佛大學哲學系教學期間被公認是美國思想界的黃金時期。 羅伊斯曾是美國最重要的絕對觀念論代表者他強調個性與意志而不強調智力這種主張對美國二十世紀哲學影響很大他對心理學、社會學、社會倫理學、文學評論、歷史和形而上學所作的貢獻被認為是美國多才多藝的思想家。雖然現在美國哲學界對他的評價不若他當時那么高。但某著作卻影響了美國哲學界前后約三十年之久。他重要論著計有:[哲學之宗教方面](The Religions Aspect of Philosophy 1885);[世界和個人](The World and the Individual 1899 1901);[基督教的問題](The Problem of Christianity 1913)等。羅伊斯在一九一六年九月逝世于美國麻塞諸塞州劍橋地方(Cambridge Mass.)享年六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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