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鳴曲式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奏鳴曲式是音樂的基本形式之一通常使用于奏鳴曲的第一樂章也就是包括交響曲、弦樂四重奏等室內樂形式的第一樂章;有時也使用于一個獨立的樂章中如交響詩和序曲等。因此奏鳴曲式有時也稱為「第一樂章形式」或「奏鳴曲快板形式」(sonata-allegro form)。有時奏鳴曲式也用于奏鳴曲的第二樂章(慢板)或終樂章中而協奏曲(concerto)中的第一樂章則是奏鳴曲式修正形式。 奏鳴曲式的基本設計有二部分此點與巴洛克音樂中的二段曲式有密切關聯。第一個主要部分前有時有一段序奏(如果此一樂章其余部分為快板則序奏多為慢板)。第一部分中由主調(tonic)開始然后轉調至屬調(dominant)(或是其他的相關調性如當主調是小調時屬調則為關系大調)。在古典時期的大部分作品中第一部分常常會加以重覆但在現代的演出中重覆部分則常省略。在第一部分中的二個主要調性有時呈現出明顯的對比主調部分稱為「第一主題」(first theme)屬調部分則稱為「第二主題」(second theme)聯結第一主題與第二主調間的轉調樂段有時稱為「過門」(bridge)。而全體第一部分常稱為「呈示部」(exposition)。 在奏鳴曲式樂章的第二部分中首先是包括了一個轉調的樂段這個樂段通常有相當的長度與復雜性其目的是在從第一部分之屬調結尾回到原來的主調。因為這個轉調的樂段通常是在呈示部的主題材料基礎上來發展的所以通當又稱為「發展部」(development)或是「幻想部」(fantasia section)。與回到主調同時發生的是「第一主題」的再度出現這是「再現部」(recapitulation)的開始。隨著第一主題的重述第二主題也再度以主調的方式重述出來因此此時的過門樂段必須加以修改。再現部之后有時還有一段尾奏(coda)用以結束這個樂章。在一些古典時期的作品中甚至還把第二部分予以重覆。 總之奏鳴曲式中最重要的特點有二:其一是在第一部分中因調性對比所生的緊張關系;二是在第二部分中作曲家藉著回歸主調與主題重現等等方式使這種緊張關系獲得解決。由此可知奏鳴曲式的典型特點是與主屬調的調性有密切關系也因此當現代音樂對于調性加以忽略或拋棄時奏鳴曲式的本質也起了基本上的改變。在無調性的音樂作品中只要其與呈示部、發展部與再現部有類比關系就會視為奏鳴曲式的例子。
奏鳴曲式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一種樂曲形式。分呈示部、開展部、再現部三個段落。為奏鳴曲、重奏曲、交響曲或協奏曲等樂曲中的主要樂章。也稱為「第一樂章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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