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法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依法學而言Substantial Law通常也譯為「本體法」或「主法」是決定或建立強制執行權的法律與強制執行法本身有別與「助法」相對。「助」(Auxiliary Law)又名「從法」、「手續法」、「程序法」或「形式法」。亦即規定實體運用程序的一種法律例如: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實體法」與「助法」不同是一種規定權利義務實體及其發生與消滅的法律例如:民法、刑法、公司法、保險法等。但實體法和助法亦有同于一法律中規定者如破產法。
實體法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規定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相對于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而言。也稱為「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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