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國尚沒有關于公有公共設施致害國家賠償的專門立法,司法實踐中涉及相關的案件只有民事實體法依據。
2:民事訴訟當事人處分權是導源于民事實體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則,而又經過訴訟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權利。
3:第二章是從實體法的視角論述信托受益人撤銷權的要件。
4:設置坦白制度,為被追訴人架設了自首制度之外的另一座悔罪金橋,引導被追訴人主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從實體法上對被追訴人的回心向善予以肯定褒獎。
5:一般來說,嚴格按照程序法和實體法審理案件能夠保障法院對訟爭案件作出正確的裁判,但在某些情況下,一刀兩斷式的判決卻會顯得過于僵硬,甚至會導致實質正義與形式正義的背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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