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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基本信息介紹
簡體: | 李贄 |
繁體: | 李贄 |
拼音: | li zhi |
讀音: | lǐ zhì |
英語: | |
近義詞: | |
反義詞: | |
單字解釋: | 李 贄 |
造句: | 李贄造句 |
組詞,組成語: | 李 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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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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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李贄(1527~1601)號卓吾又號篤吾明福建泉州晉江人。李贄個性倔強落落寡合不受管束;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福建鄉試舉人后以道遠未再應考。歷任河南共城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北京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官職。萬歷八年(1580)辭去姚安知府后定居湖北黃安依友人耿定理生活;耿定理死后移居麻城龍湖筑芝佛院以居有僧人無念等供奉其生活。 李贄在龍湖隱居二十年平日喜接引人來問學者無論緇白披心酬對;其他時間一面讀書一面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是在這段時間完成包括〔焚書〕、〔藏書〕、〔續藏書〕、〔易因〕等。 李贄在南京時認識了王畿(龍谿)、羅汝芳(近溪)對之極為推崇;又與焦竑結交友誼甚篤。他的老師為王襞是泰州學派創始人王心齋的兒子他的學術傳承應屬泰州學派。 好友何心隱被殺李贄極為傷心寫了〔何心隱論〕一文極力替他伸冤;并怪罪耿定向因為怕連累未加援救批評耿定向是假道學平常喜歡說理講學為世道要有「不容己」的精神但在救何心隱這件事上畏首畏尾不敢沾手使耿定向極為難堪于是散布謠言毀謗李贄并派人拆毀芝佛院將李贄驅逐出境。 萬歷二十九年(1601)李贄由友人陪同離開麻城到北通州馬經綸家居住;朝廷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捕李贄入獄;李贄在獄中用剃刀自刎結束了他的一生享年七十五歲。 在李贄的著作中用諷刺的筆調嘲諷圣人批評儒家經典及先儒之教;他認為六經、〔論〕、〔孟〕等經書不過是當時弟子的隨筆記錄有頭無尾得后遺前大半非圣人之言。就算有圣人之言也只是一時的因病發藥不是萬世之至論。他把往圣的垂訓、先儒的傳注、家庭學校的誨誡、世俗的認識認為都是一種朦朧的不清醒的沿襲一世之人都是有目無所用的瞎子。 他提出不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提倡純正的童心;他認為道學家抬出道統說無非顯示他們的「好自尊大」實質上是一種捏造和對古人的誣蔑;他認為荀卿較孟子的思想更為通達而不迂因此荀卿的地位應該排在孟子之前。他說:「道學家自鳴清高實際志在高官厚祿。有的道學家能寫幾句詩就自稱山人有的不會寫詩會講良知就自稱為圣人。他們名為山人而心同商賈;口談道德而志在穿窬。」又說:「陽為道學陰為富貴被服儒雅行同狗彘然也。夫世之不講道學而致榮華富貴者不少也何必講道學而后為富貴之資也?此無他不待講道學而自富貴者其人蓋有學有才有為有守雖欲不與之富貴不可得也。夫唯無才無學若不以圣人講道學之名要之則終身貧且賤焉恥矣此所以必講道學以為取富貴之資也。」 李贄在〔焚書〕卷四中又指出:「平居無事只解打恭作揖終日匡坐同于泥塑以為雜念不起便是真實大圣大賢人矣;其稍學奸詐者又攙入良知講席以陰博高官一旦有警則面面相覷絕無人色甚至互相推諉以為能明哲。蓋因國家專用此等輩故臨時無人可用。」 李贄對當時道學的批判是全面的他指出一般人對圣人的迷信經典的缺陷道統說的虛構道學家的虛偽、丑惡、無用。他被當時的統治階層目為異端惑世誣民因而遭受到必欲殺之而后快的厄運。 李贄貶斥儒家而推獎諸子對受人唾罵的譙周、馮道他替他們翻案表彰他們「救民的苦心」。他認為只要有真才實學黃老也可申韓也可蘇張也可孫吳也可他們總都各有其用不像儒家欺世盜名空談心性。 李贄不像一般道學家把世人都要限定在一條路上尤其是他對張居正(江陵)極為推崇。張居正殺何心隱李贄極為痛心他所以和耿定向(天臺)絕交其根源就在耿定向沒有向張居正說情救援何心隱;然而他對張居正卻極為尊重如他在〔答鄧明府〕函中指出:「何公布衣之杰也故有殺身之禍;江陵宰相之杰也故有身后之辱。不論其敗而論其成不迫其跡而原其心不責其過而賞其功則二老者皆吾師也。非與世之局瑣取容埋頭顧影竊取圣人之名以自蓋其貪位因寵之私者比也。」李贄認為張居正和何心隱都非俗流都是豪杰都可奉為師表。張居正雖反對講學但其偉大不可及處不容因此而埋沒。對何心隱之死李贄頗為張居正出脫他罵那班殺心隱以媚江陵者為非人。至于張居正本人根本未把心隱放在眼里何嘗必欲殺他呢?他這種冤心隱而不恨江陵強調公是公非、公好公惡的見識度量實非一般道學家所能及。 李贄崇尚事功所以他稱贊江陵稱贊管仲他罵董仲舒是章句腐儒反對他所說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李贄這種翻天覆地、獨具己見、崇尚自由、狂放不羈的精神在中國近古思想史上自有其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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