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意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指意德文為Bedeutung是指一個名詞或命題的含義(connotation)及衍伸義(denotation)意義英文字也譯為「有意義」或「顯著」。 從一個符號或標志即表示其所欲表達的指意。依其類型鮑德溫(J.M. Baldwin)將之區別為:(1)不可或缺的指意(the Indispensible Signification); (2)理所當然的指意(the Banal Signification); (3)習得的指意(the Informational Signification); (4)全部的指意(the Complete Signification)。第一項是近乎對象的本質性定義。如「石頭」即是以具有擴延性為其不可或缺的定義但實際上許多的名詞往往只能達到操作性的定義。第二個是一般人所理解的意義即使所了解的內容不同仍是指向同一名詞或命題。第三個是指由情境中所習得的意義。如任何一個符號或文字對初學者要學了才能知道;但對已學得的人而言則是理所當然或早已明白的。第四個是對前述三項能正確陳述其意義的總合。由此可知習得的意指在教育活動中最有根源性。因為即使是一項理所當然的意指也可能是約定俗成后加以使用的但仍然需要經過學習的階段。并在學習階段中會使得學習者對原本理所當然的意義做進一步的厘清而確切的明白其意義。名詞所具不可或缺的意義常視其所呈現的情境而定在不同的情境中或對不同的人同一個名辭即有不同的意義即如指意一辭可以譯為有意義或顯著即是因用者在行文時就文字敘述而作的變通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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