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儒院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通儒院前身為大學院在〔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中即已規劃大學院為學問極則主研究不主講授亦不立課程。到了〔奏定大學堂章程〕改名通儒院后體制益詳但仍主研究無講堂功課。入學資格為分科大學畢業生以其所欲考究之學藝具呈分科大學教員會議由總監督核定。入學后視其研究系屬某分科大學之某學科即歸該分科大學管理許由該學科教員指導;但若研究與其他分科大學學科有關可兼修。 通儒院學員在院不須保結不交學費若欲至某地考察也可支給旅費。在院二年后經該分科大學監督核準可兼理事務或遷居他地。其研究學期以五年為限成績每年審查一次以能發明新理著有成書能制造新器足資利用為畢業。 由于學制初具學堂育才不能躐等取士之學至少須先于大學堂奠立基礎故晚清高等教育之興學乃由預備科而本科漸次發展通儒院未及施行。民國以后通儒院又改名大學院不設年限。直到1929年國民政府公布〔大學組織法〕大學院又改名規定大學以上設研究院但至少須含三個研究所;研究生肄習兩年以上成績合格者即授予碩士學位。后于民國二十三、二十四年相關法令續有頒定我國高深學術人才養成教育從此方奠下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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