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默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布魯默(1900~1987)是美國社會學家以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著稱于世。他畢業于芝加哥(Chicago)大學一生亦任教于此。他將米德(G.H. Mead)的社會理論傳統發揚光大成為社會學界的新勢力;他的理論重點在解釋行動者面對事物與社會行動時所產生的行動與互動其意義不在對象上而是起于社會過程。他強調人類行動者擁有主動、解釋及建構的能力正好與功能論(functionalism)重視社會結構具絕對影響力的理論取向針鋒相對。 布魯默于一九三七年提出象徵互動論一詞認為有三項主要命題:第一人類會對事物采取行動是基于該事物對他具有意義;第二這些意義則來自社會互動;第三社會行動與個人的行動相結合。他強調人類行動與動物行為有別因為人類有語言及各種各類重要的溝通符號。 除了理論取向有別于功能學派外他也強調不同的社會研究方法以彌補傳統社會調查以問卷及標準變項研究之不足。其中他極力推薦行動者于自然情境的參與觀察(participant observation)以及深入的訪談。 布魯默的理論也受批評認為他僅注意微觀的社會過程及次級機構的現象忽視鉅觀社會結構與歷史因素的重要特別是經濟勢力及制度化的政治力量。此外也有批評他未能深入探究人類創造的能力無法反應強調解釋及象徵互動傳統的精華。因此有新典范的社會學理論應運而生如俗民方法論(ethnomethodology)等。總而言之布魯默所傳承的象徵互動論有其特殊的地位雖然遭受批評但其貢獻與影響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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