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卷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南北卷起于明、清兩代科舉考試規(guī)定南、北地域有一定比例之錄取名額以平衡各地學風發(fā)展。明太祖洪武三十年(1397)考官劉三吾、白信蹈取宋淙等五十二人皆南士太祖朱元璋怒認為所取有偏親自閱卷定六十一名進士皆北士并誅信蹈等戍三吾于邊;史稱「南北榜之爭」亦稱「春夏榜之爭」。但至成祖永樂年間未嘗分地而取。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以南北文化高低不同規(guī)定南北取士分配比例南人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明宣宗宣德(1426~1435)、英宗正統(tǒng)(1436~1449)年間分南、北、中卷以百人為率南取五十五北取三十五中取十名。南卷包括應天、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卷順天、山東、山西、河南、陜西;中卷四川、廣西、云南、貴州及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清代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前會試亦根據(jù)應試人數(shù)多寡確定南、中、北三地域不同之中式名額。五十二年以后始定分省取中。 南北士人或重經(jīng)學或重文學其學風自中唐以來已顯有不同。宋代由于南方風氣開新南方文章勝于北方。北宋英宗(1064~1067)時司馬光與歐陽修曾為貢舉是否應逐路取士而起爭議。司馬光認為當時數(shù)路中或無一人及第因此應逐路取士以均額;歐陽修認為國家取士應惟才是用故反對之。然而宋朝終行分路取士之制當時南北文風差異之大由此可見。而北方自南宋后全部為金人控制到了元代學風更不如南方所以明代分南北卷取士對北方學風之復起有其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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