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 / 作者:白居易 |
承華東署三分務,履道西池七過春。
歌酒優游聊卒歲,園林蕭灑可終身。
留侯爵秩誠虛貴,疏受生涯未苦貧。
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閑人。
|
|
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解釋:
《從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中文譯文:從同州刺史調任太子少傅分司)
承華東署三分務,
受命擔負東華的三職務,
履道西池七過春。
走過七個春天,來到西池的道路。
歌酒優游聊卒歲,
唱歌、喝酒、優游忘卻歲月,
園林蕭灑可終身。
園林之中自由自在,可終身留連。
留侯爵秩誠虛貴,
誠實虛亮的爵位和薪俸,
疏受生涯未苦貧。
生活舒適,沒有經歷過貧窮的苦難。
月俸百千官二品,
每月薪俸百千,官位屬于二品,
朝廷雇我作閑人。
朝廷雇傭我做一名閑人。
(詩意和賞析)
這首詩描述了作者從擔任同州刺史調任太子少傅分司的經歷以及現在的閑適生活。詩中通過描繪作者享受歌酒優游的快樂以及在美麗的園林中自由自在的感覺,表達了詩人對悠閑生活的向往和滿足。詩人也表達了自己在官場上的虛亮地位和相對富足的經濟狀況,進一步凸顯了自己目前的舒適生活。整首詩以平淡的語言表達了對現實生活的滿足和對閑適自由生活的向往,讓讀者感受到詩人當時的情緒和境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