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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謫康州先寄弟渤 / 作者:李涉 |
唯將直道信蒼蒼,可料無名抵憲章。
陰騭卻應先有謂,已交鴻雁早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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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謫康州先寄弟渤解釋: 《譴謫康州先寄弟渤》是唐代李涉創作的一首詩詞。以下是這首詩詞的中文譯文、詩意和賞析:
中文譯文:
唯將直道信蒼蒼,
可料無名抵憲章。
陰騭卻應先有謂,
已交鴻雁早隨陽。
詩意:
這首詩詞是李涉在被貶譴到康州時寫給弟弟渤的一封信。詩中表達了他對弟弟的關心和對自己處境的思考。李涉以直接的言辭表達自己堅守正道、忠于信仰的決心,并表示雖然他的名字可能無法載入史冊,但他的行為必將與憲章相抗衡。他暗示自己目前的境遇是命運的安排,但也提到了將來的轉機和希望。
賞析:
這首詩詞展示了李涉在被貶譴之時的堅定態度和樂觀心態。他用簡潔而直接的語言表達了自己對正義道路的堅守和對自己未來的期許。詩中的"蒼蒼"一詞,表達了對天道的信仰和對宇宙間力量的敬畏。他認為自己雖然可能無法在歷史上留下名字,但他的行為和信念將超越個人的生命,與憲章相抗衡。同時,他也表示自己的陰騭(貶謫官員)已經注定,但他對未來的轉機和機遇充滿期待,用"已交鴻雁早隨陽"來比喻在黑暗中追隨太陽的鴻雁,表達了希望與信心。
這首詩詞既表達了李涉個人的心境與思考,也展示了唐代士人被貶謫時的普遍境況。通過簡潔而有力的表達,詩詞傳遞出一種積極向上的情緒和對未來的期待。它展示了詩人對命運的接受和對自己使命的堅守,同時也表達了對正義和信念的追求。整首詩詞意境高遠、寓意深遠,具有一定的啟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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