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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詩·治風詩五篇·至理 / 作者:元結 |
(古有理王,能守清一以致無刑,故為《至理》之詩
一章三韻十二句)
理何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順則。
意彼刑法,設以化人;致使無之,而化益純。
所謂代刑,以道去殺。
嗚呼嗚呼!人不斯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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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詩·治風詩五篇·至理解釋: 《二風詩·治風詩五篇·至理》是唐代元結創作的一首詩詞。以下是對該詩詞的中文譯文、詩意和賞析:
中文譯文:
理何為兮,系修文德。
加之清一,莫不順則。
意彼刑法,設以化人;
致使無之,而化益純。
所謂代刑,以道去殺。
嗚呼嗚呼!人不斯察。
詩意:
這首詩詞探討了治理社會的方法和原則。作者認為,理(指治理)的本質是修養文德,通過清一的原則來實現。刑法的意義在于通過懲罰來改造人,但如果能夠實現無刑,那么改造的效果將更加純粹。所謂代替刑法,就是用道德來取代殺戮。然而,人們卻沒有認識到這一點。
賞析:
這首詩詞以簡潔明了的語言表達了作者對治理社會的思考。作者通過對理的探討,強調了修養文德的重要性。他認為,只有通過清一的原則來治理社會,才能使社會秩序順暢。同時,作者也提出了對刑法的思考,認為刑法的目的是通過懲罰來改造人,但如果能夠實現無刑,那么改造的效果將更加純粹。最后,作者呼吁人們要認識到代替刑法的道德的重要性,但他也感嘆人們對此并不關注。整首詩詞通過簡潔的語言和深刻的思考,表達了作者對治理社會的理念和對人們認識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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