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貰得新豐酒,復聞秦女箏”是出自《王維》創作的“與盧象集朱家”,總共“4”句,當前“貰得新豐酒,復聞秦女箏”是出自第2句。
“貰得新豐酒,復聞秦女箏”解釋: 原句是王維的一首五言絕句,題目為“與盧象集朱家”,但這首詩并未在流傳中以這首名為人熟知。 詩句的意思是:“我暫時借得新豐的好酒,又聽說秦地有擅長箏樂的女子。”這表達了詩人交際應酬時對美酒佳人的欣賞以及生活中的即興和享受。 創作背景感想:王維的這首詩反映了唐代文人社交頻繁的生活場景。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人們崇尚禮儀、喜好聚會、追求新奇體驗。這一時期的社會風貌與王維的詩作可謂相得益彰。 對這句話的評價:這是一首簡潔而富有生活氣息的絕句。王維以其獨特的藝術眼光,捕捉到了日常交際中的一剎那美好。這首詩不僅是唐代文人生活的寫照,更具有跨越時空的藝術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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