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須顯戮,誰舉漢三章”是出自《李商隱》創(chuàng)作的“故番禺侯以贓罪致不辜,事覺,母者他日過其門”,總共“4”句,當前“殺人須顯戮,誰舉漢三章”是出自第4句。
“殺人須顯戮,誰舉漢三章”解釋: 首先,我們需要逐句解析這首古詩,并結合當時的背景來理解。 1. "故番禺侯以贓罪致不辜": 這句話講述了一個過去的故事。在古代的某個地方(如番禺),有一個名叫“番禺侯”的官員,因為貪污受賄而被定罪為不公正(不辜)。字面上是說犯罪行為導致了無辜者的遭遇。 2. "事覺,母者他日過其門": 這部分繼續(xù)敘述,當這個錯誤的判決被揭露時(事覺),這位官員的母親(即上文提到的“母者”)在未來的某一天會經(jīng)過他的家。這句話似乎是在暗示,正義總會得到伸張,即便是在時間的長河中。 創(chuàng)作背景:這首詩是李商隱在晚唐時期所作,反映了那個時代人們對于公正和腐敗的態(tài)度,以及對社會現(xiàn)象的深思熟慮。 評價: 這句詩深刻地揭示了正義終會戰(zhàn)勝邪惡的主題。語言凝練,意象生動,寓言式的手法使得觀點更加深入人心。在李商隱眾多詩歌中,這首作品無疑是他思想與藝術高度融合的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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