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考官為負責辦理鄉試、會試的官員。清制考官依其職責的主從分為正主考與副主考其人數大率為每省二至四人。會試主考官之名稱為總裁六至七人。另有同考官以辦理各科閱卷工作一稱「房考」或「房官」。同考官之人數會試為二十人鄉試每省為十至十八人。考官系由大臣保薦具有適當的官階與學術地位的人士擔任。由于考官具有崇高的地位并能獲得豐厚的待遇獲任考官乃一是項榮譽因此乃有請托保薦的情形發生。自乾隆三十六年(1771)起考官的任用參以考試的方式加以甄選。嘉慶以后此項考試稱為「大考差」。 清代對于考試業務十分重視凡膺考官之任者如朝廷認為辦理妥適可獲升遷而辦理不妥或草率者則受重罰。若有受賄徇私或賣放情形則不免身受刑戮、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子女被戍邊的重刑。凡此嚴厲措施莫不顯示朝廷欲于考政方面樹立絕對的權威亦顯示欲維持考試制度之公平妥善。
考官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舉行考試時負責出題、監考、面試、閱卷等事宜的官員。《新唐書.卷一七九.賈餗傳》:「劉蕡以賢良方正對策指中人為禍亂根本而餗與馬宿龐嚴為考官畏避不敢聞竟罹其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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