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潛沈德潛的文學主張
沈德潛年輕時曾受業于葉燮,他的詩論在一定程度上受葉燮的影響,但不能繼承葉燮理論中的積極因素。他論詩的宗旨,主要見于所著《說詩晬語》和他所編的《古詩源》、《唐詩別裁集》、《明詩別裁集》、《國朝詩別裁集》(后名《清詩別裁集》)等書的序和凡例。沈德潛強調詩為封建政治服務,《說詩晬語》開頭就說:“詩之為道,可以理性情,善倫物,感鬼神,設教邦國,應對諸侯,用如此其重也。”同時提倡“溫柔敦厚,斯為極則”(《說詩晬語》卷上),鼓吹儒家傳統“詩教”。
在藝術風格上,他講究“格調”,所以他的詩論一般稱為“格調說”。所謂“格調”,本意是指詩歌的格律、聲調,同時也指由此表現出的高華雄壯、富于變化的美感。其說本于明代七子,故沈氏于明詩推崇七子而排斥公安、竟陵,論詩歌體格則宗唐而黜宋。 他的所謂“格”,是“不能竟越三唐之格”(《說詩晬語》卷上),“詩至有唐,菁華極盛,體制大備”,而“宋元流于卑靡”(《唐詩別裁集·凡例》)實質上與明代前、后七子一樣主張揚唐而抑宋。所謂“調”,即強調音律的重要性,他說:“詩以聲為用者也,其微妙在抑揚抗墜之間。讀者靜氣按節,密詠恬吟,覺前人聲中難寫、響外別傳之妙,一齊俱出。朱子云:‘諷詠以昌之,涵濡以體之。’真得讀詩趣味。”
但沈氏詩論的意義和明七子之說實際是不同的。因為他論詩有一個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前提,就是要求有益于統治秩序、合于“溫柔敦厚”的“詩教”。其《說詩晬語》第一節就說:“詩之為道,可以理性情,善倫物,感鬼神,設教邦國,應對諸侯,用如此其重也。”這首先是從有益于封建政治來確定詩的價值。他也講“其言有物”和“原本性情”,卻提出必須是“關乎人倫日用及古今成敗興壞之故者,方為可存”,如果“動作溫柔鄉語”,則“最足害人心術,一概不存”(見《國朝詩別裁集·凡例》)。所以,按“詩教”的標準衡量,唐詩已經不行了。在宗唐和講求格調的同時,還須“仰溯風雅,詩道始尊”(《說詩晬語》)。因而沈氏的論調,和桐城派古文家雖推重唐宋八家之文,同時卻認為他們的思想仍不夠純正,還須追溯到儒家經典的態度非常相似。在詩歌的風格上,沈德潛把“溫柔敦厚”的原則和“蘊藉”的藝術表現混為一談,主張中正平和、委婉含蓄而反對發露。 又說:“樂府之妙,全在繁音促節,其來于于,其去徐徐,往往于回翔屈折處感人,是即依永和聲之遺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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