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斷案,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
2:下官斷言,為免事態(tài)進一步惡化,他即使及時得知王、高二人死訊,恐怕也只好裝聾作啞,私下吞了這枚苦果,不了了之。
3:法官斷案一定要大公無私,不能徇私枉法,偏袒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