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辦公廳、監察部、國土部三申五令的發布緊急通知,地方政府卻熟視無睹,天高皇帝遠。
2:中央三申五令,官員不得違規經商,目的就是限制官員的“親力而為”,哪些必須親自干,哪些事不能干,這不是兒戲。
3:包括國家衛計委在內的行政機關也三申五令規范社會撫養費的征收行為,但惡行屢禁不止,除了地方衛計委法律意識淡薄外,根源顯然還在社會撫養費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