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所住宅屬于個人財產。
2:大多數”釘子戶“都會被開發商雇用的暴徒轟走,或被警察強行搬掉。但最近的幾周中國西南城市重慶有一對夫婦的堅決抵抗讓一場本是個人財產權之爭變成了一樁轟動的案例。
3:按此規定,使用可以包括法律所允許的土地上的不動產和個人財產的所有權。
4:某人為官幾十年,平時除了隨身用品別無長物,看著清廉最后被查出來個人財產卻有上千萬之多。
5:人失足,可能馬上恢復站立;人失信,永遠難以挽回。信譽比財產更重要,一個人財產再多,也永遠洗刷不了失約而造成的良心污點!
6:其次是一方婚前已取得產權的財產,因為結婚達到一定時間就自然變為共同財產,既不合理,也等于變相鼓勵有部分人借婚姻不勞而獲積聚財物,是對個人財產權的一種不適當的干預。
7:三是財產權利的保障問題,主要表現為個人財產權利經常易受侵犯、財產權利的補償機制不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