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辯護人認為,指控的19萬余元包括退貨及未發貨的價款,該筆錢款錢某認為公司會追繳,故只是代為保存,并非據為己有,其職務侵占差價款為13萬余元。
2:由于陳水扁拒絕律見,法院指派的公設辯護人曾德榮,面對此一史無前例的情形,仍決定自行整理爭點,為陳水扁“據理力爭”。
3:他的辯護人稱,王一平主觀惡性不深,案發前無前科劣跡,系初犯,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未造成損失,王一平有自首情節,建議減輕處罰。
4:陳水扁在法庭上對審判長蔡守訓的問話仍保持緘默,但私底下卻與兩名公設辯護人頻咬耳朵。
5:辯護人還提出,廖某在案發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且認罪悔過。
6:據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轉述,吳淑珍勸陳水扁不要為難公設辯護人,不過,陳水扁則反嗆,如果有能耐,“就趕快幫我解除羈押”。
7:記者了解到,公設辯護人制度是指,由政府買單聘請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為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制度,也就是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所稱的“指定辯護”。
8:而朱某的辯護人認為,朱某在案發后,已經主動退贓46萬余元,且在看押場所遵守監規監紀,確有悔改表現,希望法院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9:第四條法官應當抵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案外人利用各種社會關系的說情,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0:陳希同的上訴理由及二審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采納。
11:此案開庭審理時,杜相進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先拿啤酒瓶砸杜相進,杜相進在被人毆打的情況下拔刀傷人,屬于防衛過當。
12:辯護人認為,李某高并無直接碾壓人員,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輕傷或輕微傷,可見其良心未泯。
13:據其介紹,現行律師法是2008年最新出臺的,當時已明確在其中規定,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憑“兩證一書”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4:霍氏和列氏的律師還先后以被辯護人身體狀況欠佳等為由。
15:辯護人提出,李某高并無直接碾壓行人,除一人倒地死亡外,其他人都是輕傷或輕微傷,可見其良心未泯。
16:你們對這些小事糾纏不休,正好變成了少女最得力的辯護人.
17:在刑事辯護活動中,提出無罪或罪輕的證據不應當是辯護人的責任。
18:辯護人辯稱沒有什么可加罪于他的當事人.
19: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于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20:一個或一組高級律師也稱之為辯護人。
21:公訴人幾乎沒有提出證人,沒有辯護人,證據幾乎都是間接的.
22:我們曾經聽公設辯護人說過多少次了呢?
23:公訴人、自訴人、辯護人不是最后陳述權的主體。
24: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問。
25:刑事缺席審判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審理時不到庭參加訴訟的情況下,公訴方和辯護人到庭,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審判活動。
26:律師是在整座證據的大廈里尋找縫隙,他們視巧合為“朋友”,他們的任務就是阻值過快地給貌似的真相定性。有一次一位警察對聯邦法官說,辯護人只是公平之車的剎車裝置而已。法官的回答是:沒有剎車的汽車毫無用處。刑事審訊就是在這些力量的較量中發揮作用。
27:有一次一位警察對聯邦法官說,辯護人只是公平之車的剎車裝置而已。法官的回答是:沒有剎車的汽車毫無用處。刑事審訊就是在這些力量的較量中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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