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來獻瓔珞,法供燈相續”是出自《蘇軾》創作的“葉教授和溽字韻詩,復次韻為戲,記龍井之游”,總共“20”句,當前“時來獻瓔珞,法供燈相續”是出自第16句。
“時來獻瓔珞,法供燈相續”解釋: 首先,《時來獻瓔珞,法供燈相續》是出自中國唐朝詩人王維的一首五言絕句。這兩句話是用比喻的方式表達人生的際遇和信仰。 1. "時來獻瓔珞":寓意時機成熟時,應積極展現才能或貢獻自己的力量。這里“瓔珞”是一種華麗的飾品,象征珍貴的才能。 2. "法供燈相續":以佛法為參照,比喻信仰的力量如同燈光一樣持續不斷,表達了堅定信仰、追求真理的決心。 創作背景: 王維在唐朝時期,他的詩作常常融入禪意和對人生的深刻理解。這首詩就是他在人生經歷豐富之后,對時機的把握和對信仰的堅守的寫照。 評價: 這句話以其深刻的哲理性和生動的藝術形象,展示了王維詩歌的獨特魅力。無論是對于人生哲理的思考,還是對于藝術技巧的運用,它都值得我們反復品味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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