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為蜀人得,毋乃天見私”是出自《蘇軾》創作的“送司勛子才丈赴梓州”,總共“39”句,當前“屢為蜀人得,毋乃天見私”是出自第30句。
“屢為蜀人得,毋乃天見私”解釋: 《屢為蜀人得,毋乃天見私》這是一首宋詩,作者是蘇軾。這首詩的大意如下: “我多次為蜀地的人們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難道這不是上天的偏愛嗎?” 從創作背景來看,蘇軾在熙寧年間擔任地方官,期間他關心百姓疾苦,甚至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幫助人們。這首詩是他這種行為的一種自述和肯定。 對于這句話的評價,我認為它既有蘇軾作為官員的責任感,又有他對百姓深厚的人文關懷。同時,這句詩也體現了中國古代儒家“民為邦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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