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霍生春早,瀟湘共海浮”是出自《杜甫》創作的“送王十六判官”,總共“4”句,當前“衡霍生春早,瀟湘共海浮”是出自第3句。
“衡霍生春早,瀟湘共海浮”解釋: 詩句“衡霍生春早,瀟湘共海浮”出自唐代杜甫的詩作《送王十六判官往長沙》,這是一首描述送別場景,同時描繪兩地自然景觀的詩歌。 “衡霍生春早”,這里借用地理名詞“衡山”和“霍山”(實際為南岳衡山和北岳恒山),寓意這兩處名山春天來得早。詩人通過自然景物的變化表達對時令和人生哲理的獨特見解。 創作背景方面,這詩是杜甫在安史之亂后,遷居成都的時期所作。當時國家動蕩不安,社會秩序混亂,而杜甫卻身處這樣的背景下,仍然能夠關注自然,借以寄托其深沉的人生感慨和社會責任感。 關于這句話的評價:這句詩很好地運用了地理意象來表達時令變化和人生哲理,寓意深遠,富有藝術感染力。同時,它也體現了杜甫在動蕩社會背景下仍能保持對生活的敏感度和洞察力的偉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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