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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流貶 / 作者:李益 |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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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流貶解釋: 送人流貶,朝代:唐代,作者:李益,內容: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
《送人流貶》是唐代詩人李益的一首詩,此詩寫送人貶官的場景,表達了對貶官者遭遇的同情和思考。
漢章雖約法,秦律已除名。漢代的章程雖然還是有限制的,但秦代的律法已經蕩然無存了。這里作者通過對漢、秦兩代的法律制度進行對比,暗示了時代的變遷和人們對法律的不信任。
謗遠人多惑,官微不自明。在邊遠的州縣里,人們對貶官的原因感到困惑,因為他們并不了解官方究竟是怎么處理事務的。官位微小,自不可顯露。
霜風先獨樹,瘴雨失荒城。在山野之間,寒風吹打使得一棵孤獨的樹更加挺拔。而瘴雨則使這座城市荒涼不堪。通過自然景象的描繪,作者表達了送別者的困境和孤獨。
疇昔長沙事,三年召賈生。回想起長沙時的經歷,三年間就召喚了賈生。這里賈生可能指的是一位朋友或者同僚,也可能是某位知名的文人。通過這一句,作者回憶起了過去的美好時光,表達了對賈生的留戀和遺憾。
通過對不同時間、地點和人物的描寫,詩人將貶官者的遭遇和自己的感受融入其中,既表達了對貶官者的同情,也自省了自己的人生歷程。整首詩雖然字數不多,但表達了豐富的情感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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