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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清溪趙明府 / 作者:方干 |
清規暫趨府,獨立與誰親。
遂性無非酒,求閑卻愛貧。
林泉應入夢,印綬莫留人。
王事聞多暇,吟來幾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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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清溪趙明府解釋: 《與清溪趙明府》是唐代方干創作的一首詩,表達了詩人對清溪趙明府的期望和對自己生活的一種追求。
詩中描繪了詩人暫時離開官府的生活,獨自離開了熙熙攘攘的人群,追求內心的自由與寧靜。詩人寧愿過貧窮卻有自由的生活,這與他熱愛清靜自然的心性不謀而合。
詩中還描繪了詩人追求的理想生活,他渴望能在靜謐的林泉間過上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詩人在文中還表達了自己不愿卷入權勢和官場的情緒,暗示自己對朝廷政務漠不關心,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詩歌創作上。
整首詩透露出詩人對自由自在、清靜寧謐的生活的向往,以及對官場瑣事和紛擾世事的疏離感。這種追求自由和不滿世間的情懷,體現了唐代詩人普遍具有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同時也反映了方干個人的生活態度和人生追求。
中文譯文:
分別去拜訪趙明府,孤立自己到底有誰親。
我的性格除了酒無欲望,追求閑適卻愛貧窮。
山林和泉水應該成為夢里的景物,印綬不應該留住我的心靈。
聽說王事很多,但是我唱幾首新的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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