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是出自《王維》創作的“獻始興公(時拜右拾遺)”,總共“8”句,當前“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是出自第6句。
“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解釋: 原句出自唐代詩人王維的作品《獻始興公》,全詩如下: 【獻始興公】 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 心無雜念照,身雖賤亦昂。 創作背景與感想: 王維當時擔任右拾遺,這是一個參與決策的官職。這首詩是他向君主表達自己忠誠和為民著想的決心。 評價: 這句話體現了王維的政治理念和人格魅力。他堅決不賣公器(代表公正),所做之事都是為了蒼生謀福利。這種為政清廉、心系人民的精神,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價值和啟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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