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是出自《李白》創作的“東海有勇婦”,總共“19”句,當前“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是出自第13句。
“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解釋: 《淳于免詔獄,漢主為緹縈》是兩首詩的合并。首先,我們需要解析每部分的意思。 1. **"淳于免詔獄"**:這部分描述的是人物淳于避免了一場因詔令而引起的監獄之災。淳于在這里表現出對法律的敬畏和智慧。 2. **"漢主為緹縈"**:這部分是說漢朝的君主為了支持緹縈(可能是指淳于的女兒或親屬)的請求,特赦了淳于免去了牢獄之災。這體現了漢代皇帝寬容仁德的統治理念。 創作背景感想與評價: 在古代社會,法律嚴酷且對平民百姓限制很大。淳于的故事展現了個人智慧和勇氣可以影響司法判決,甚至改變國家政策。這種現象反映了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性,以及個體力量不容忽視的社會現實。從評價角度來看,這是一則充滿人性關懷和社會價值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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