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傳收庾信,不比得陳琳”是出自《杜甫》創作的“奉贈王中允(維)”,總共“4”句,當前“共傳收庾信,不比得陳琳”是出自第2句。
“共傳收庾信,不比得陳琳”解釋: 《共傳收庾信,不比得陳琳》這句詩是杜甫在唐代的一首贈詩中所表達的。這里涉及到兩個人物:庾信和陳琳。 1. 庾信:南北朝時期南梁文學家,因戰亂被迫北投北魏,后又被召回南梁,因此他的命運多舛,是杜甫詩歌中常出現的形象,象征著壯志未酬、人生波折的境況。 2. 陳琳:三國時期曹魏著名文人,擅長詩歌和散文,與當時的文學家王粲并稱為“建安七子”之一,后因參與反對曹操的活動而被捕殺,他的命運也反映了當時政治斗爭的殘酷性。 杜甫在這首詩中運用了庾信和陳琳兩個人物的命運來表達對時事、人生以及才子命運的感慨。評價方面,這句話既體現了杜甫詩歌深沉的歷史感和人文關懷,也展示了其卓越的藝術才華和敏銳的社會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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