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為黃綬羈,余忝蓬山顧”是出自《王昌齡》創作的“鄭縣宿陶太公館中贈馮六元二”,總共“16”句,當前“子為黃綬羈,余忝蓬山顧”是出自第7句。
“子為黃綬羈,余忝蓬山顧”解釋: 《鄭縣宿陶太公館中贈馮六元二》是唐代詩人王昌齡創作的一首詩。這首詩表達了詩人與友人馮六、元二在鄭縣陶太公館中的相聚之情以及各自的境遇和心境。 具體到詩句“子為黃綬羈,余忝蓬山顧”: - “子為黃綬羈”:這里的“子”是指馮六或元二。古代官員的官服上會系有不同顏色的絲帶作為標志,其中黃色的絲帶(黃綬)通常代表較低級別的官員。因此,“黃綬羈”意味著他們因官職而受到束縛,不能自由行動。 - “余忝蓬山顧”:這里的“余”是詩人王昌齡自指。“蓬山”是指傳說中的神仙居住的地方,這里借指朝廷或京城。“顧”有眷顧、照顧的意思。整句意思是說,詩人自己雖然身在京城(蓬山),但也有責任和義務去關心和照顧朋友。 結合全詩來看,這首詩反映了王昌齡與友人在異鄉相聚時的感慨,既有對自身處境的反思,也表達了對朋友的關懷之情。在唐代,官員之間的相互關照是一種常見的現象,也是詩人之間友誼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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