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未甚息,紀綱正所持”是出自《杜甫》創作的“送殿中楊監赴蜀見相公(杜鴻漸鎮蜀,辟楊炎為判官)”,總共“12”句,當前“干戈未甚息,紀綱正所持”是出自第10句。
“干戈未甚息,紀綱正所持”解釋: 《干戈未甚息,紀綱正所持》這是一首古詩,表達了在戰爭還未完全平息的情況下,對于秩序和法制(紀綱)的堅定信仰和維護。 詩句的大意是:盡管戰事還未停止,但那些維持社會安定、公正原則的東西仍在堅持。這是詩人對穩定局面的希冀,以及對法律、倫理價值的崇尚。 創作背景方面,唐朝時期政局多變,戰亂頻繁。詩人在這樣的背景下,通過詩歌表達了對于社會秩序和法制的堅守。 評價方面,這是一首富有深意的詩,它以簡潔的語言描繪了戰爭與法治的關系,表達了詩人對于穩定與公正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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