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子非天合,猶能使我思”是出自《蘇軾》創作的“哭王子立次兒子迨韻三首”,總共“18”句,當前“恨子非天合,猶能使我思”是出自第10句。
“恨子非天合,猶能使我思”解釋: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恨子非天合,猶能使我思》并非蘇軾所作,而是一般古詩中可能的內容。根據這個格式,我們可以嘗試解釋: 原句大意是:我怨恨兒子不是與他天然相配的,但即使這樣,他也還能讓我想念。 創作背景:這可能是古代父母對子女婚戀問題的一種無奈表達,反映了封建社會家庭觀念的特點。 評價:這句話表達了父母對于子女婚姻不能自主的哀怨和對子女思念的情感。語言樸實,情感真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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