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藝術」一辭的定義相當紛歧。最廣義的藝術定義為:凡是含有技術與思想的活動及其產物都是藝術。這種定義實與「技術」無異雖能涵蓋藝術的范疇卻很難凸顯藝術的特質。 歷來對藝術的概念大概可歸為六項。 1.藝術之特徵在于產生美:這是古典的定義主張藝術乃是人類一種有意的活動其目的在達成美。 2.藝術之特徵在于再現或再造現實:這種定義系基于「藝術模仿現寶」之藝術理論。 3.藝術之特徵便是形式的創造:藝術乃是將形式賦予事物。 4.藝術之特徵便是表現:這種定義將注意力從活動轉移到主體上并且集中于藝術家的立意上。 5.藝術之特徵在于產生美感經驗:注意到藝術品加于觀賞者之效果主張藝術的效果乃在于產生美感經驗。 6.藝術之特徵在于產生激動:主張藝術在于產生令人難以抗拒的深具顛覆性的或徹底激動的經驗。 藝術所蘊涵的范疇也因時而異。 「藝術」一辭在占希臘、羅馬與中世紀甚至在近代的文藝復興時期都表示制作事物所需之技巧。由于凡是技巧都需以規則為其基礎因此在這種概念之下藝術實指一種有規則的技巧。當時的藝術范疇比今天通行的用法來得廣泛舉凡生產技巧的規則之精通與專業性之知識都被名之為藝術。不但繪畫或裁縫可以視作藝術文法與邏輯也被視作藝術。但是希臘人不把詩歌算在藝術之內因為詩歌是出自靈感而不靠規則。 中世紀的學者按照「藝術」創作時勞心與勞力的不同加以區分。前一類的藝術名之為「自由的藝術」(liberales)而后一類的藝術則稱之為「粗俗的藝術」(vulgares)。中世紀的自由藝術包括:文法、修辭、邏輯、數學、幾何、天文與音樂等七類。本質上它們既非實用技巧的科目也非美術的科目而完全是理論科學。雕刻與繪畫因為需要身體的操勞是屬于一種粗俗的藝術。詩歌則被當作一類哲學或預言看待也不視為藝術。 文藝復興時代才產生出一種當今通用的藝術概念手工藝與科學被排除于藝術范圍之外而詩歌則被列入藝術的范圍之內其余藝術凝為一個整體。十五世紀末石工、金工、木工、泥工、蠟工等五種范疇是區分開來的。到了十六世紀時才以Sculptore當作雕刻的共名。同時由于雕刻作品和繪畫及建筑類似的性質使他們被包括在同一個概念之內稱為「設計的藝術」(arti del disegno)。十五世紀至十八世紀「設計的藝術」進一步與音樂、詩歌、戲劇的藝術關聯在一起形成一個與工藝和科學有別的獨立藝術集團。 十七世紀時藝術包括繪畫、雕塑、建筑藝術、文學、音樂、舞蹈等以別于具有實際用途之工藝美術。一七四七年巴多(Charles Batteux)提出「美術」一辭這個名詞就此確定。巴多將「美術」的數目限制為繪畫、雕刻、音樂、詩歌、舞蹈、建筑與雄辯等七種。十八世紀中詩歌與雄辯獨立出去而使「美術」減為五種;十九世紀時「美術」被視覺藝術所占用音樂與舞蹈被減除而只剩下繪畫、雕刻和建筑三種視覺藝術。另一方面十八世紀產業革命后商業美術、工業美術、工藝美術品類日多美術范圍益見擴大。 但是衍生出來的問題是:到底如攝影、電影、景觀造園、工業建筑、海報繪畫、傳播媒體、藝術家具、藝術物品、小型歌劇等作品算不算是藝術品?對于這些作品巴多并沒有把他們包括在藝術的系統之中。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都冠以「藝術的」形容詞并且被藝術館及博物館所收藏。 由于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的藝術哲學主張藝術必為精神的非功利的。這種唯心哲學的觀念在十九世紀時支配了絕大部分的藝術界因而反對上述作品在藝術上的地位。理由是:它們是出于人類的手工而非精神;它們創作的目的在于功利而不在于美。 然而今天有人強烈反對把純粹藝術與功利藝術強作區分的主張。純粹藝術與實用藝術之間的界線在現代美術中已非無懈可擊。許多作品當初雖為實用而設計但其激發的藝術效果比起純粹藝術往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土魯塞──勞垂克(H.M.R. de Toulouse-Lautrec 1864~1901)為夜總會設計的海報或道米埃(H. Daumier 1808~1879)的諷刺畫是高品質的藝術品。現代的媒體獲得藝術的特徵而現代的繪畫也采取了媒體的特徵。 現代藝術有所謂「八大藝術」一辭包括文學、音樂、繪畫、雕刻、舞蹈、建筑、戲劇、電影等。然而今日所謂的「藝術」如前所述實際上已超過了這八大項。 傳統上認為藝術家可以有模仿者、發現者或創造者三種不同的身分。或是藉著對于實在的模仿使得實在免于湮沒;或是設法探索找出自然的法則和大美;或是從事創造產生出前所未有的東西。 現代藝術家的任務便是創造。過去習見以為沒有美便沒有藝術;現在則以創造性為藝術的先決條件。然而由于創造性的特徵除了藝術之外同樣也出現在學者、科學家、技術家的成果之中因此藝術必另有其特徵。這個特質乃是虛構性的創作這樣的創造性的確只是顯現在藝術之內而不在學識科技之中。 今日的藝術觀念大不同于傳統。傳統藝術的特徵首先是符合原理;然而當今的藝術則反對原則。傳統的藝術致力于產生美好的事物而當代藝術則是產生新奇的事物。傳統希求取悅于它的觀眾而當代藝術則在震撼他們。 其實藝術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可以再現于現存的事物也可以構成并不存在的事物;處理外在于人的事物也可以表現其內心的生活;刺激藝術家內心的生活也刺激感受者內心的生活。在此觀點之下可以將「藝術」定義為:藝術乃是一種有意的人為活動或是再現事物或是構成形式或是表現經驗。此種出乎再現、構成或表現的作品必屬能夠激發快感、情緒或是驚駭者。而將「藝術品」定義為:藝術品或是事物之再現或是形式之構成或是經驗之表現凡此均能激發快感、情緒或震驚。
藝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比喻富有技巧或創造性的方法或模式。 【造句】溝通是人際相處上的一門藝術。 2:人所創作以形象、聲音等表達概念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如詩詞歌賦、戲劇、音樂、繪畫、雕塑、建筑等。 【造句】真正的藝術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歷久彌新。
藝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對自然物及科學凡人所制作之一切具有審美價值的事物。如詩詞歌賦、戲曲、樂譜、繪畫、雕刻、建筑等統稱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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