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設計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教育Wiki編版
1:課程設計的意義一般人常根據克萊恩(M.F. Klein)與蓋依(G. Gay)的觀點認為課程設計是指課程的組織型式或結構亦即指課程的選擇、安排與組織。 就課程設計的性質而言課程設計是撰寫教學目標、學生的學習具體目標、選擇組織安排教學活動、執行評監工作的科學技術課程設計比較重視具體而實用的課程制成品是課程決定過程的最后產物。因此課程設計與強調「歷程」的課程發展有性質上之差異。 課程設計的類型包括學科本位、學生本位、社會本位、學校本位、教師本位、能力本位等組織型式以及如核心課程、廣域課程、融合課程、人本課程、螺旋式課程等課程組織的方法技術。 課程設計包括理論基礎和方法技術等兩方面: 1.理論基礎指以學科知識、學生興趣、社會需求、文化要素、政治意識型態等作為課程的基礎來源。課程設計往往只根據一或二種理論基礎作為課程之來源以形成課程組織內部較高的一致性。因此在實際運用上往往有所偏重想要調和各種理論基礎的均衡課程實屬不易。 2.方法技術指依照課程設計的理論基礎對課程因素從事選擇組織與安排。這些課程因素包括目標、內容、活動、方法、教材及評監、時間、空間、資源、學生組織、教學策略及教師專長等。 課程設計強調精確性的觀念期許課程工作者對達成課程目標的各種理論基礎、組織要素、選擇方法和組織程序等專門技術慎思熟慮的計劃。其優點在于要求課程工作者重視設計以確立目標善用時間促進溝通協調增加課程的精確性使學生學習的經驗繼續有程序性和統整性發揮較大的影響力以達成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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