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自治區」是指在一個國家領土范圍內某一地區成立一個自治政府單位負責管理該地區的一切政務。自治市的自治獨立程度依其國家或所在地之省(或州)立法機構所頒布的憲章型式而決定。特殊憲章制度為適合特殊城市需求提供特殊的、個別的設立許可規章。總憲章制度配合全國(或全省、州)自治都市的法律建立統一、典型的設立許可規章這些規章不允許自治區有獨特的特徵。分類制度結合前述兩種制度訂定一系列統一的規章并適用于特殊分類的城市。家規制度(Home-rule System)現在較為流行;在家規制度下省(或州)立法機構給予城市大量的條款允許其自治。另有自由選擇計劃提供各種不同的類別準許城市自由選擇該城市的管理人員、委員會或委員會管理人員或任何型態的市長—委員會計劃。
自治區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不具有對外主權但對內主權完全自己掌握的政治群體。通常有選擇自己的政府之權力以保障本身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體系。如:「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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