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描述」(description)是指關于事物特性的陳述(statements)主要是藉符號或符號系統(語言、數字、圖畫等)盡可能詳細地、條理地與系統地將一般所觀察到之物體的狀態、事實及屬性表達出來。一般來說描述所陳述的某件事物的特性都是可以在直接的知覺經驗(perceptive experience)中呈現出來的但描述仍應從事物表面的狀態和現象深入到事物的本質、緣由甚至于存在的基礎。 描述可說是科學與藝術認識活動的第一個主要階段藉著描述可以對于原始的資訊進行初步的篩選有助于觀察及從實驗中所獲取數據之分析描述因此對于新科學知識的發現有很大貢獻而其在科學方法論上也有重要意義。 從歷史的考察來看描述的概念自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學派以來就具有自然科學中方法論的意義。此派學者認為「定義」(definition)就意味著「描述」也就是指必須透過全部的定義屬性來描述某一事物。「描述」成為一種對于事物特性、細節的列舉(enumeration)一方面「描述」可視為對于某件具體個別事物的「定義」而另方面「定義」則可視為對于某類事物的共同「描述」。到了十八、十九世紀時「描述」自然科學現象成為科學活動的主要范圍。而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尤其是經驗主義的知識論(empirical theory of knowledge)主張完整地描述事實是科學的最重要任務并認為完整的、系統的描述就等于說明(explanation)。至于當代的形式邏輯(formal logic)則將描述視為表述個體、事物、性質、關系的語句和記號描述記號與作為命題連接記號、量化符號與輔助記號的邏輯記號(logical sign)不同。描述記號與語句有真假可言其真假取決于該語句記號的意義與該語句所描述的被描述項(descriptum)之間的關系。在當代形式邏輯中描述因此是一種象徵性的表述可以透過明確的符號來表明某一個體所獨有的特性例如弗列格(F.L.G. Frege 1848~1925)的用法中(Ix)F(x)表示「具有特性F的x」這種表述方式即可視為描述。 針對實徵主義知識對于描述在方法論意義上的過度強調一些學者認為這事實上忽略了本質性與非本質性、必然性與偶然性、一般性與個別性之間的辯證(dialectic)。而由于事實所具有的特徵(尤其是與人類有關的社會事實)其多樣性是無盡的所謂完整的描述是不可能的甚至也不是必要的。有鑒于此部分主張教育學應以經驗科學化的學者在其方法論基礎上亦產生內在的變化。例如一九六零年以降在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社會批判理論(social critical theory)的激蕩下經驗論(empiricism)陣營對于教育現象所在的社會關系及經驗問題也有所反省當代經驗-分析教育科學(empirisch-analytische Erziehungswissenschaft)代表人物之一的克勞爾(K.J. Klauer)即曾將教育學畫分為:描述教育學(deskriptive P?dagogik)、規約教育學(pr?skripitive P?dagogik)與規范教育學(normative P?dagogik)三類。其中描述教育學是將教育視為先已存在的事實其間存在著因果關系教育研究即在探討這些事實與關系同時也要研究在何種條件下要追求何種目的以及各種不同目的下之不同后果等問題;至于規范教育學則在確立并檢核教育之應然性的原理。依克勞爾之見描述教育學與規范教育學可以獨立研究并提供最允當的教育技術以作為改善教育實際之規約教育學的基礎。于此規約教育學可說是多學科的應用范圍(Anwendungsbereich)使得描述教育學及規范教育學兩種研究成為有用。簡言之克勞爾的思想雖仍帶有強烈的實徵論色彩但他也逐漸放棄傳統素樸(naive)經驗論的觀點而導向理性論(rationalism)的訴求試圖建立單純化的理論模式在純粹的描述之外加上對于諸多現象的解釋與探究。雖然克勞爾的教育學說仍有窄化科學理性與教育研究的危險但已可視為對于教育實踐(Praxis)作出了深度的方法論反省。
描述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簡編版
1: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事物的情狀。 【造句】目擊者將當時案發的情形從頭描述一遍。
描述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典修訂版
1:用語言文字來表達事物的情況。如:「你能不能將案發時的情形描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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