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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爾頓基本信息介紹
簡體: | 密爾頓 |
繁體: | 密爾頓 |
拼音: | mi er du |
讀音: | mì ěr dùn |
英語: | Milton,John |
近義詞: | |
反義詞: | |
單字解釋: | 密 爾 頓 |
造句: | 密爾頓造句 |
組詞,組成語: | 密 爾 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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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爾頓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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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爾頓是什么意思詞義解釋來源:辭書
1:密爾頓(1608~1674)是英格蘭內(nèi)戰(zhàn)期間聞名的詩人、散文家對教育亦有相當專精的見解;他在一六四四年出版〔教育論文〕(Tractate on Education)并同時完成一本有關(guān)文法的教科書。 密爾頓十六歲進入劍橋大學就讀開始用英文和拉丁文寫作;此一時期他深受人文主義思想的薰陶。一六三二年獲碩士學位;一六三八年游意大利時得晤伽利略(G. Galileo 1564~1642);一六四一年參加宗教論戰(zhàn)密爾頓站在清教徒的立場陸續(xù)發(fā)表打擊保皇黨和英國國教的言論。 一六四九年新共和國成立密爾頓被任命為國務(wù)院拉丁文秘書;一六五零年完成〔為英國民眾申辯〕(A Defence of the People of England)之后因勞累過度致雙目失明。一六六零年查理二世復辟密爾頓一度被捕入獄。他晚年深居簡出專心寫作;一六六七年完成〔失樂園〕(Paradise Lost)、一六七一年完成〔復樂園〕(Paradise Regained)、〔力士參孫〕(Samson Agonistes)等長詩。密爾頓作品中流露高度的人文情懷;他主張人是自由的、向善的、能夠主宰自己的命運雖然感情的沖動常常是激烈而難以理解的但是人終究能夠自制、自主、自我負責。因此他提出思想及言論自由、離婚自由等主張;并曾為 「處死專制國王乃國民的權(quán)利」辯護。 密爾頓對君主政體和各種各樣對民眾的壓迫行為非常憤慨終身從事抗爭。密爾頓有關(guān)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方面的論點在十八世紀日益受到重視。在〔論出版自由〕一書中密爾頤指出:「殺人只是殺死一個有理性的動物……禁止好書則是扼殺了理性本身。」密爾頓認為人們運用理性就能夠辨別正確與錯誤區(qū)分好壞;而要運用這種才能人們必須不受限制地去了解別人的觀點和思想;讓所有想說話的人都能自由地表達真理會在不斷自我修正的歷程中勝過誤謬而得到保存。 密爾頓強調(diào)古典語文的學習不僅要重視語文的形式、文法和規(guī)則更要探討語文的意義。他主張以學苑(或稱書院Academy)來取代原有的文法學校。在學苑中年滿十二歲的學習內(nèi)容包括拉丁文法、算術(shù)、幾何、閱讀簡易的拉丁文、希臘文。十三歲到十六歲則學習希臘文、農(nóng)業(yè)、地理、自然哲學、生理學、數(shù)學、防御工事、工程、建筑、自然史等。十六歲至二十一歲則學習倫理學、法律、經(jīng)濟、政治、歷史、邏輯、修辭及詩等。密爾頓認為前述課程的內(nèi)容應(yīng)擷取自古代經(jīng)典、文學作品及〔圣經(jīng)〕中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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